社保卡的钱可以取出来?

时间:2024-04-28 作者:拉萨律师

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社保卡里的钱一般不可以取出。当事人在符合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时可以依法申领社保金或者直接用于结算报销,但是社保卡里的钱不能直接在日常中使用,一般也不能提前支取。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本文链接: http://www.bj60.cn/32680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黄岩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庆元律师 西安长安区律师 商丘律师 永新律师 赣州律师 武汉洪山区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无锡律师 杭州交通事故律师 宜昌律师 益阳律师 彭泽律师 进贤律师 滁州琅琊区律师 绵阳涪城区律师 武汉武昌区律师 固始县律师 肥城市律师 哈尔滨律师 惠州律师 南宁律师 许昌律师 西安律师 株洲律师 济宁律师 常德律师 宜春律师 石家庄律师